2021年10月28日,s48(48條款)修改了。這次修改對不少被拒簽、被取消簽證或正在等待拒簽/取消上訴申請人是個利好消息阿。此次修改過後,申請人在2021年11月13日開始將可在境內遞交190,491和494簽證的申請而不受s48阻擋。
190 州擔保技術移民 – Skilled Nominated visa
491 偏遠地區州擔保技術移民 – Skilled Work Regional (Provisional) visa
494 偏遠地區雇主擔保 – Skilled Employer Sponsored Regional (Provisional) visa
順便讓我們瞭解一下甚麼是s48(48條款)
section 48
(visa refused or cancelled earlier)
Section48條款(Section 48 bar)。在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 Section 48)中,當簽證申請人或持有人在上一次入境澳洲後,簽證申請被拒簽或簽證被取消,並且當下沒有實質性簽證時,將無法在澳洲境內遞交大部分簽證申請。此類情況,就稱為Section 48 bar。
Section 48最初目的是為了防止申請人在澳洲境內不斷申請/遞繳各類簽證而達到長期滯留澳洲的目的而設立。
因此,此修正法案於2021年11月13日開始實施,將有廣大想在澳洲境內遞交190,491或494簽證的申請人受惠。
不過由於190和491簽證都屬於州擔保提名類的技術移民簽證,也就是說需要獲得州政府的提名才可以申請簽證。然而,目前各州的州政府還未取消s48的禁令。但相信移民局此次修改,各州州政府將會有相應對的措施來留住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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