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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ional Migration & Education Consultancy依親/家庭團聚簽證
101境外/802境內子女移民簽證(Child visa)
澳洲101境外/802境內子女簽證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有資格的新西蘭公民為不滿25周歲的海外親生子女、收養子女或繼子女提供擔保,讓子女赴澳與父母一起居住的永居簽證
- 101簽證在遞交和獲批時子女都要求必須在澳洲境外。
- 802簽證在遞交和獲批時子女都要求必須在澳洲境內。
101/802對適用子女要求:
- 需是擔保人的親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
- 年齡介於18到25歲(不含):必須是學生或者經濟不能獨立;單身(未婚、沒有同居伴侶也沒有訂婚);
- 年齡超過25歲:必須是殘障人士導致經濟不能獨立;單身(未婚、沒有同居伴侶也沒有訂婚);
- 對於繼子女,當為其擔保的繼父或繼母已經與申請人的親生父母解除關系,但是繼父或繼母仍對此申請人有法律責任時,也可以申請101/802簽證;
- 如果申請人是養子女:
- 收養程序在養父母成為澳洲公民、永居或合格的新西蘭公民之前或之後進行均可。
- 收養時,孩子必須未滿18周歲(18歲以上無法申請此類簽證),單身(未婚、沒有同居伴侶也沒有訂婚);申請簽證時,養父母必須是養子女的擔保者。
101/802的優勢
- 與澳洲的家人共同生活享受天倫之樂
- 在簽證期間可以多次往返出入澳洲
- 可在澳洲合法生活、工作與教育
- 可享受澳洲醫療服務Medicare
101/802對簽證對擔保人的要求
- 擔保人年齡需18歲及以上,如果年齡小於18歲,他們的18歲以上的同居伴侶也可以提供擔保;
- 如果被擔保的孩子年齡在18歲以下,擔保者需要滿足下面某一條即可:
- 他們對孩子是否可以離開祖國有唯一決定權;
- 如果他們對孩子沒有監護權,需要得到孩子監護人的授權;
- 持有本國有效的法院指令允許他們帶孩子移民;
- 持有澳洲家庭法庭發布的法院指令,簽發的簽證需要與法院指令一致;
- 被擔保的孩子18歲以下,且擔保者或其配偶由於傷害孩子而被定罪或者支付過罰金,則此擔保不予批準;
- 對收養的子女的特殊要求
- 在澳洲境內收養,對擔保者的要求
- 相關的州政府收養機構參與了收養程序;
- 在簽署了《海牙公約》的兩個國家的安排下收養的;
- 孩子是在擔保者成為澳洲公民或永居身份之前收養的;
- 在澳洲境外收養,對擔保者的要求:
- 收養孩子之前,父母必須在境外(收養國家)居住了1年以上;
- 養父母是為了其他原因定居國外的,而不是專門為了收養孩子;
- 收養時遵守孩子所在國家法律程序;
- 收養給予養父母全部的監護權(即斷絕了和親生父母的關系);
- 私下收養,對擔保者的要求:
- 澳洲州政府收養機構不支持私下收養行為,包括收養親屬的孩子,因此在他們申請簽證時,收養機構不為他們提供幫助;
- 私下收養時養父母沒有得到全部監護權的,不予批準此類簽證申請;
- 即使在養子女所在國家符合收養的法律規定,但是不滿足簽證申請的規定,也不會給簽發簽證
- 在澳洲境內收養,對擔保者的要求
- 身體健康;(遞件後將會做指定體檢)
- 無犯罪記錄。(需申請無犯罪紀錄,文件需英文翻譯且公證)
通過此簽證獲得永居PR時間
第一步:101/802簽證申請;
第二步:PR下簽(最快為遞件後一個月(Baby),官方時間為14個月,平均時間為6~9個月)。
父母依親移民簽證 – Parent Visa
此簽證是為了讓擁有澳洲永居或公民身分的兒女,為了讓一家人在澳洲得以團聚,所開放的簽證。
擁有澳洲永居或公民身分的兒女可藉由幫父母申請此簽證,讓父母來澳共享天倫之樂。
父母移民簽證可簡單地分成兩個類別:付費移民簽證和非付費移民簽證
- 付費父母移民簽證分為4類:
- 境外父母付費移民簽證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143)
- 境外父母付費臨時移民簽證 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 visa(subclass 173)
- 境內年邁父母付費移民簽證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visa(subclass 864)
- 境內年邁父母付費臨時移民簽證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visa (subclass 884)
- 非付費父母移民簽證有2類:
- 境外父母移民簽證The Parent visa (subclass 103)
- 境內年邁父母移民簽證 The Aged Parent visa (subclass 804)
不付費簽證類別(103/804)
- 直接提交申請,但因為該種別的總申請人數是每年核準人數的十幾倍。因此,均勻排隊等待審理的周期約在10~30年。並且澳洲移民局一直在削減該種別的名額。
付費簽證類別(143/173/864/884)
- 申請人每人支付43600澳幣給澳洲,可以享受公立醫療。
- 簽證等待周期約2~3年,可以直接拿PR。
父母依親移民的優勢
- 與澳洲的家人共同生活永不分開
- 在簽證期間可以多次往返出入澳洲
- 可在澳洲合法工作與教育
付費貢獻臨時簽證申請者可享受澳洲醫療服務Medicare
父母依親移民適合人士
- 擔保人(子女)已滿18歲以上。若不滿18歲,有額外要求;
- 擔保人(子女)擁有澳洲永居或公民身份;
- 擔保人(子女)在澳已生活滿至少2年以上;
- 擔保人(子女)在澳洲有全職工作,稅前年收入不低於45000澳幣(如無,需要另外找一個符合要求當地人作為經濟擔保人)。
- 所有父母移民簽證的申請都需要符合“家庭成員平衡比例測試”標準:
- 要符合此項標準,主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申請人至少有一半子女和繼子女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並在澳洲居住,或者
- 在澳洲永居的子女比在其它國家永居的子女多。
- 要符合此項標準,主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父母依親移民申請注意須知
- 父母移民類簽證將會需要進行強制性經濟擔保(AOS)。
AOS計劃能夠讓一些新移民的可能發生的福利開銷由特定澳洲永居者或公民提供,而非澳洲社會分擔。AOS是由經擔保人做出的法律承諾,來支持申請父母移民。經濟擔保並不要求一定由申請人子女(擔保人)來承擔。
- 貢獻類父母永居簽證申請人,其主申請人的AOS擔保金為AUD$15,000。此擔保金將被抵押10年。次申請人的AOS擔保金總額則為AUD$6,000。總共AUD$21,000。
- 非貢獻類父母移民簽證AOS擔保金為AUD$7,000。
- 對於境內申請者,若您父母在下列情況下可能會被阻止在澳洲境內申請此父母簽證,例如:
- 您父母並未持有合法的簽證(也就是除過橋簽證、刑事審判簽證或執法簽證以外的任何一種簽證),並且自從上一次抵達澳洲後簽證被取消或拒絕
- 您父母上一個授予的簽證上附加條款列明您在澳洲逗留期間不允許授予再次授予合法的簽證(例如在簽證上有附加條件8503)
- 您父母所持簽證為擔保旅遊簽證
- 您父母處於移民監禁
- 您父母以前曾申請過保護簽證
通過付費父母移民簽證獲得永居PR主要兩階段
第一階段:先支付基本簽證申請費給移民局進行審核
第二階段:等移民局來信通知你要支付第二期款,就是付費捐獻費用每人43600澳幣,一次性支付後,才將可得到PR簽證。(173簽證的捐獻費會分兩次給付)
最後親屬移民簽證 – Remaining Relative Visa
115/835最後家庭成員簽證主要針對那些沒有生活在澳洲境外的其他父母或兄弟姐妹且是家庭中最後一個在海外的家庭成員所提供的家庭團聚簽證。並且藉由澳洲直系親屬提供擔保和支持保證金來保證申請人登陸澳洲兩年內不領取政府福利。
最後親屬移民適合的申請人:
家庭中最後一個在海外的家庭成員(該簽證允許配偶和23歲以下子女隨行)
最後親屬移民條件:
- 擔保人可為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父母和配偶
- 擔保人已滿18歲以上、擁有澳洲永居或公民身份且已在澳洲生活滿至少2年以上
- 該簽證允許配偶和23歲以下子女隨行
- 書面保證此最後親屬家人登陸澳洲的前兩年,會他們提供幫助、住宿、經濟援助
- 需要進行強制性經濟擔保(AOS)。AOS計劃能夠讓一些新移民可能發生的福利開銷由特定澳洲永居者或公民提供,而非澳洲社會分擔。AOS是由經擔保人做出的法律承諾,來支持申請最後親屬移民。經濟擔保並不要求一定由申請人子女(擔保人)來承擔。擔保人必須支持近親屬和隨行家人登陸澳洲的前兩年的生活:
- 支持保證是某人作出法律上的承諾,歸還在支持保證期間澳洲政府為新移民支付的特定福 利支出。
- 支持保證金旨是為了保障申請人在澳洲的福利待遇並不影響其他澳洲人或居民的福利
- 支持保證金的金額:主申請人5000澳幣,成年副申請人2000澳幣;如果擔保人為機構,每人10000澳幣。兩年後返還。
最後親屬移民的優勢
- 與澳洲的家人共同生活永不分開
- 在簽證期間可以多次往返出入澳洲
- 可在澳洲合法生活、工作與接受教育
- 可享受澳洲醫療服務Medicare
最後親屬移民申請注意須知:
曾經被批準或者擔保其他人申請過104、115、806、835簽證的人和配偶,不能作為115簽證的擔保人
通過最後親屬簽證獲得永居PR主要有三階段
第一階段:先支付簽證申請費與資料給移民局進行審核
第二階段:等移民局來信通知在進行擔保金與其他的相關文件提供
第三階段:成功獲簽,來澳與家人團聚